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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9-02 阅读:次
学校各部门: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材料,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并根据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于9.30号之前提交科研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方式
第一步:初评。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单位按申报限额数择优推荐本区(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申报评审活页,由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初评。
第二步:复评。通过初评的课题,根据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网站,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复评。
二、申报数量
1.辖市区:溧阳市、武进区每区限报35项,经开区限报25项,其他各区每区限报30项;局属单位:高中每校限报4项,初中每校限报2项,刘国钧高等职业学校、旅游商贸学校、常州开放大学每校限报3项,行业学校、红溪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每校限报2项,其他单位参照高中;区属职业学校纳入辖市区限额。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局属单位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项。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招生考试改革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项, “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本人,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中小学教师发展专项”的申报人以教研训人员为主,省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省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省卓越教师(校长)创新培育计划的培养对象符合条件也可申报。以上各类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3。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附件2,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辖市区按照个人——学校——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程序申报,局属单位按照个人——学校——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程序申报。申报邮件请按以下格式命名: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为“XX区2021年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局属单位为“XX2021年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XX为区名或校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不接受超额申报,不接受逾期申报,不接受不按格式要求申报。
五、申报限制
1.凡在2021年9月30日前仍主持在研省规划课题的,不得申报。
2.主持人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在以往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中质量不达标致延期结题、课题报告质量低劣、课题被撤项或降级的,不得申报。
3.有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课题管理办法的人员,不得申报。
六、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书纸质稿1份、课题申报活页纸质稿一式3份、汇总表纸质稿1份
(辖市区或局属单位盖章)。申报书、申报活页、汇总表发到指定邮箱。注意表格格式的完整,活页中不得出现真实单位名、人员名、不得加盖公章,不符合规范者不进入初评环节。
联系人;张璇; 邮箱:2893925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