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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教科研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1-29 阅读:次
全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22〕14号),现开展学校2023年度教科研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出版的教材(专著)和专利;校级以上科研结题项目、教学成果和科技成果。2023年12月发表的论文且尚未收到发表论文杂志的,可于明年再申报。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网上申报:登录学校数字化校园平台,进入科研系统-成果管理-登记,按以下要求填报:
(1)论文的封面、目录和正文等佐证材料以PDF形式上传。
(2)教材(专著)的封面、目录、出版社的字数证明等佐证材料以PDF形式上传。
(3)专利及上级结题(获奖)证书以PDF形式上传。
2.个人线下申报:填写科研奖励申报表(每一项成果填写一份申报表,表格见附件),将佐证材料的复印件1份交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导。
3.部门审核: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进入学校数字化校园平台科研系统进行线上审核,提交审核意见,并将线下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交至战略管理部(东所804)。
4.战略管理部审核:由战略管理部组织对各部门(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细则》,提出奖励方案,并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教科研绩效考核的依据。
附件:教科研奖励申报表
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