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通告 |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4-11 阅读:次
学校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的规定,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常州地区)申报时间为:2025 年3月20日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4月20日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二、奖项额度和评选范围
(一)奖项额度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本届省社科评奖获奖励成果总数7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0项,其余为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的学科分类,借鉴江苏历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践经验,本届评奖受理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2)政治学;(3)哲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法学;(9)社会学;(10)新闻传播学;(1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含心理学);(13)体育学;(14)经济学;(15)管理学;(16)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17)普及成果。
申报人应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如申报成果为交叉学科成果,可备注两个主要交叉学科,并选择主要学科申报。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至语言学组。
2.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
3. 本届评奖包括以下成果形式:
(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含理论文章);
(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4)普及读物。
4.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的咨询服务报告类 成果。
(三)申报成果要求
1.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
2. 多卷本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 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 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 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以首次发表成果名称、作者署名及时间为准。
6. 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7. 决策咨询类成果(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应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刊载,申报时须提交支撑成果的相关材料(含背景说明、内容摘要、完整课题报告、知网查重报告、数据分析材料等),以及采纳或应用证明材料。
8. 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 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须附有中文全 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10. 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需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四)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 申报者须为我市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市),署名为单位集体的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 与我市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人事关系在我市单位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士,其申报成果署名为我市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市社科联申请协助申报。
3. 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4. 来自同一单位的推荐成果不得超过10项。
三、接受申报的单位
1. 省社科联评奖办负责接受省级申报单位成果,主要包括:省各部委办厅局,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苏单位,省、部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中外合作办学、市属本科院校),驻苏部队机关、院校等作者的申报。同时,负责接受全省范围社科普及类成果申报。
省社科联评奖办电话:025-57055257、83353872
2.常州市社科联负责接受常州市及以下申报单位成果,主要包括: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属院校等作者的申报。
常州市社科联评奖办电话:0519-85683850
四、申报方式
1. 本届常州市向省推荐成果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申报方式。
(1)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须按照省、市两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
(2)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申报网络填报,成果及附件材料不需在省申报系统中上传,但需在市申报系统上传。
(3)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以拷贝方式递交市社科联评奖办。
2. 申报流程:
第一步:省申报系统填报
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端口密码:173F18AC)
第二步:市申报系统填报
网址:https://xsky.cbxmt.cn/
【提醒】在市申报系统填写完相关资料后点击“附件上传”,此处除上传成果相关资料外,还需同步上传省申报系统导出的《申报表》、《申报人著作权权利归属承诺书》签字扫描件(详见附件3),研究报告需同时上传知网查重证明。
第三步:向市评奖办递交纸质材料(详见第五部分“申报材料报送”)
(二)审核与公示
1. 设有科研管理部门的申报单位,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前预审,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经常州市社科联复审通过的成果,由申报单位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 未设有科研管理部门的申报单位,由常州市社科联负责审核。通过审核后由单位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在单位内部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3. 常州市社科联负责常州地区申报成果的线上审核,向省级评审推荐的成果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后,对外公示(时间不少于7 日)。
五、申报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地点
4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致远楼406战略管理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209607060@qq.com.
(二)报送要求
1.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
(1)论文成果类: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只需提供成果原件1份,另2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
【内地期刊】
中文:申报表+成果(一式3份)
非中文(含少数名族语言):申报表+成果+翻译件+翻译准确性证明(一式3份)
【非内地期刊】
中文(含港、澳、台):申报表+成果+政治方向证明(如果是外文成果还需提交翻译件+翻译准确性证明)(一式3份)
(2)专著成果类
【中文专著】申报表+成果(一式3份)
【非内地出版中文专著】申报表+成果+政治方向证明(如果是外文成果还需提交翻译件+翻译准确性证明)(一式3份)
【丛书】
整体申报:须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申报表+成果(一式3份)
单本申报:申报表+成果+主编放弃整体申报证明(一式3份)
【译著成果】申报表+译著成果+原著一章(一式3份)
【再版成果】申报表+成果+出版社修改超过30%证明(须出版社加盖公章)(一式3份)
3. 非公开出版发表的内部成果(即研究报告类成果)
成果+申报表+附件材料(成果署名和申报表署名人必须一致且排序一致)(一式3份)
4. 专项类别成果(即普及类成果)
成果+申报表+发行量证明(须出版社加盖公章)(一式3份)
5. 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还需提供成果汇总表、公示与证明材料等各1份。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市级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