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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11-21 阅读:次
全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校字〔2022〕14号),现开展学校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公开发表的论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出版的教材(专著)、获得的专利;市级(含)以上科研结题项目、教学成果和科技成果等。部分2024年年底获得的科研成果因证明材料延后而未申报2024年科研成果奖励的可补报。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根据成果类别填写《科研奖励申报表》(每一项成果填写一份申报表,表格见附件1-5)和《2025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6);将两份表格、佐证材料的电子稿件和纸质稿复印件1份交所在部门(单位)汇总审核。
(1)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等佐证材料。
(2)教材(专著):提交封面、目录、出版社的字数证明等佐证材料。
(3)专利:提交专利证书(含扉页、权利要求书首页)、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缴费凭证复印件,若涉及转化应用需提供转化协议及相关证明。
(4)课题:提交课题申报、立项、结题等相关资料及结题证书等佐证材料。横向课题需提供合作协议及经费到账证明等佐证材料。
(5)获奖成果:提交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或公布文件等佐证材料。
2.部门审核: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各部门(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18306206919@163.com,纸质稿交至科研处(致远楼406室)。
3.科研处审核:由科研处组织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细则》,提出奖励方案,并作为各部门(单位)年度教科研绩效考核的依据。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1月20日

